苏 州 大 学

苏大教 [2007] 134号

关于开展2007―2008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系):

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的一项重要教学常规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4号)精神,同时,针对目前学校教学工作的实际,特对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学检查的重点

(一)巩固本科评建成果,强调教学工作规范。

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对本科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自查。

1.检查教师教学规范的执行情况,强化教师教学纪律的督查,形成良好的学风。

2.检查学生学习情况,特别是2007级新生的学习情况,加强学生学习的引导和督查,形成良好的学风。

3.检查双语课程建设情况,特别是生物技术、信息技术、金融、法律等四类专业的双语课程建设情况。

4.检查高级职称教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特别是《关于进一步强调教授和副教授给本科生授课的紧急通知》(苏大教[2006]136号)文件的落实情况。

5.对照《苏州大学实验教学管理规定》(苏大教[2006]103号),全面检查实验教学各个环节,特别是实验的开出情况、实验报告的评阅情况及实验教材(或指导书)的使用情况等。

(二)对我校第二批品牌建设专业和特色建设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自查。

(三)检查课程期中考试,重点检查《关于加强必修课程考试工作的通知》(校内通知[2006.10.18])的落实情况。

(四)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组织各种形式的听(看)课活动,重点是听(看)青年教师、新开课教师的课。要求每位教师都要参加听课或被听课活动。

二、教学检查的方法

学院(系)要注意发挥教研室与学生班级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检查活动,要组织本学期开课教师交流会和学生座谈会,认真做好意见汇总并报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除参加学院组织的检查活动外,还将单独组织教学检查活动,如教师教学规范执行情况、学生学风情况,抽查教师备课笔记、学生作业(包括实验报告),随机听课(包括实验课),召开座谈会等。

学院要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员的作用,主动邀请教学督导员参加学院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并做好工作安排。

三、教学检查的时间

各学院(系)在第10周~12周中,用3周时间进行期中教学检查。

四、教学检查的总结

各学院(系)应做好期中教学检查的资料积累和分析总结,检查活动结束时撰写期中教学检查的书面总结、整改措施及建议,作为教学档案保存,并于13周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五、期中教学检查是加强学校教学质量管理,促进教学质量提高的重要环节,各学院(系)必须妥善处理期中教学检查与其它各项工作的关系,依据学校意见制订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计划,深入开展教学检查工作。

各学院(系)的期中教学检查计划请在第10周前上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联系人:蒲曼莉 联系电话:65112351 E―mail:pumanli@suda.edu.cn

特此通知。

苏州大学

二○○七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