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各有关单位:

2008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下称“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拟于近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选题符合经济、社会及科技发展的需求,鼓励学科交叉。重点项目鼓励年轻的科技工作者自主开展探索性研究,不限定申报领域,项目申报人可自由选题。

2.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

3.研究队伍结构合理,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年(可适当放宽);学风端正,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4.课题已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并基本具备主要研究条件(实验室和基本设备等)。在条件相当时,依托于国家或教育部科研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的申请予以优先支持。

二、申报限额

重点项目为限额申报,我校限1项。各理工农医类院系限申报0-1项(已获得该项目资助的院系不再受理该项目申报),学校将在申报项目中进行遴选上报。

三、申报注意事项

1.已获得国家“973”、“863”计划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支持且研究内容雷同的项目,教育部不再重复立项资助。一经发现瞒报者,教育部将取消省教育厅申报的所有项目资格。

2.项目申请人如已承担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及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且未结题的,不具备项目申报资格。

3.重点项目只支持民口基础研究项目,凡研究内容涉密及应用性研究的项目请勿申报。

4.为杜绝项目申报高起点,立项后自行降低要求的不良倾向,提请各项目申报人注意:项目申请书中所填项目研究目标、预期成果应以项目预算与项目研究内容为依据,实事求是,并具可考核性。

5.重点项目资助经费额度:地方高校教育部资助2万元,其余项目研究所需经费由高校主管部门及项目申报高校按不低于1:2:2的比例配套提供。对申请资助额度超过正常资助额度或无经费配套承诺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四、申报方式与时间

省教育厅将于9月10日通过“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实行网上申报。请各单位抓紧落实,务必请各申报人于9月7日下午二点钟前将重点项目申请书的电子文档发送至xuxiaole@suda.edu.cn邮箱,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教育部已对重点项目申请书格式做了相应修订,各项目申报人须在教育部科技司主页的“下载中心”“项目格式”栏目(http://www.dost.moe.edu.cn/outpart/module.jsp?type=15)下载最新项目申请书(v200704)格式并按此格式填写。

未尽事宜请于科技处计划科徐小乐、刘开强联系,电话:67507192。 

科学技术处

200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