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县直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精神,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公开考试、择优竞争的方式为10个主管部门下设的15个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入编工作人员38名。另外为县工业办三个协会、招商局和建设局规划办以人才派遣的方式招聘工作人员11名(具体岗位和名额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三年内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招录体检要求;

4、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条件见附表)。

报考入编岗位的全县人才派遣和参加“大学生志愿者”活动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10月16日上午8:30―10月18日下午5:30)。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以上材料须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单位介绍信(在职人员)、就业协议书(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人员)及2寸彩色近照2张,填写《泗阳县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地点在县政府大楼827房间,报名费98元。

(二)考试

1、笔试(10月20日):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分岗位组织进行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于10月19日到县政府大楼827房间领取准考证,笔试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

2、面试(10月21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可不受此比例限制但笔试成绩须及格。根据岗位能力需求对进入面试的人员集中组织面试答辩,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面试候考室。

(三)体检和组织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计算每人的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录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经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县政府网站、县人事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七天。

四、录用及待遇

通过公示的人选,由县人事局、编办分别办理相关录用入编手续、聘用派遣手续。以人才派遣方式聘用的工作人员,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所有录聘人员均实行人事代理制和聘用制。

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竞争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及社会各届监督(监督电话:0527-85271991)。

六、本简章由县人事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27-85271853 。

泗阳县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