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航)是1984年7月25日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企业化航空公司,其总部设于厦门,并在福州、杭州、南昌设有分公司,在泉州、武夷山设有营运基地,在国内35个主要城市设有营业部、6个境外办事处。 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厦航决定在全国招收2008年和2009年大学本科理工科专业应届毕业生飞行学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飞行学员招聘条件 (1)全日制在籍理工科专业本科大学三年级、四年级学生(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及网络教育学生),男性,德、智、体全面发展,本科毕业时年龄在23周岁以内; (2)必须符合民航总局颁发的飞行员身体标准,如:身高要求在170―185厘米之间、视力要求双眼裸视不低于C字表0.3(相当于E字表4.0)、体重60―80公斤之间,而且心理素质好、性格开朗、思维反应敏捷、兴趣爱好广泛等; (3)学习成绩良好,英语基础扎实,毕业前应取得CET―4及以上合格证书或CET―4成绩在425分及以上; (4)必须符合民航总局颁布的飞行员政审条件,热爱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领导、无违纪行为、在校表现良好。 二、招聘实施计划 整个招聘流程可分为:宣传报名→身体初检、面试→民航体检队合格性体检→政审→录用前体检复检→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正式录用等七个阶段。 (1)宣传报名阶段 时间:10月11日至10月20日。 通过学生处网站或厦门航空公司网站全面了解有关厦航招飞的材料。 (2)招飞宣讲、身体初检、面试阶段 时间:10月21日(星期日)上午8:30。 (3)民航体检队合格性体检阶段(俗称“上站体检阶段”,11月上旬) 厦航将安排面试和身体初检入围的学生上站体检。参加上站体检同学在体检期间所发生的体检费、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均由厦航承担。 (4)政审阶段(2007年11月初―2008年1月底) 政审对象为上站体检合格学生,政审内容为该生在初中、高中、大学现实表现,及其直系亲属现实表现。 (5)录用前体格复检阶段 ①大四学生:2008年2月到学生所在地组织身体复检。 ②大三学生:2008年底组织学生再次上站体检进行身体复查,并于2009年2月左右再次到院校所在地组织复查。 (6)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阶段 学生毕业当年2月份身体复查合格后,厦航与学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7)录用报到阶段 每年7月15日学生按时到公司报到。 三、具体操作程序 ⒈填写《厦航招飞学生报名登记表》 学生登录厦航招聘网站hr.xiamenair.com.cn注册并下载、填写《厦航招飞报名登记表》,于面试当日交厦航招聘工作人员。 ⒉参加招飞宣讲、身体初检、面试 凡报名应试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填写完整的《厦航招飞报名登记表》、英语成绩证书(尚未通过者无须携带)、一张全身立姿生活彩照及两张一寸免冠照片,10月21日(星期日)参加招飞宣讲、身体初检、面试。 (1)招飞宣讲时间、地点:10月21日(星期日)上午8:30,北校区工科楼311室。 (2)身体初检、面试地点:北校区工科楼311室。 ⒊咨询事宜: 若有不明之处请致电0592-5739844、5739846、5739847 或发送E-MAIL至:personnel@xiamenair.com.cn 或访问厦航网站:www.xiamenair.com.cn 邮寄地址:厦门市埭辽路22号厦门航空有限公司人事劳资部,邮编:361006。 特此通知。 |